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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滨集团: 旗滨集团关于暂不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9 19:32:15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64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资料图片)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5 月 22 日至 2023 年 6 月 9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连续 1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0.21 元/股),已再次触发“旗滨转债”

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暂不向下修正“旗

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时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 3 个月内(2023

年 6 月 10 日至 2023 年 9 月 9 日),若再次触发“旗滨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

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上述期间之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9 月 11 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旗滨转债”

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旗滨转债”的

向下修正权利。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发行了 1,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50,000 万元,期限 6 年。

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1】182 号文)同意,公司 1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

初始转股价格为 13.15 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旗滨转债”

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旗滨转债”的转股期间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7 年 4 月 8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3.15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

情况如下:

为 12.80 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刊载《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为 12.00 元/股。具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刊载《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股实施了注销,最新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22 日起价格调整为 12.01 元/股。具

体调整方案请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刊载《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

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

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的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

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

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暂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

会决定暂不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

自公司该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5 月 22 日)开始重新

起算,若再次触发“旗滨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

议决定是否行使“旗滨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暂不向下修正“旗滨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0.21 元/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已再次触发“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鉴于“旗滨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

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未能准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基

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潜力与内在价

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 3 个月内(2023 年 6 月 10 日至 2023 年 9 月 9

日)

 ,若再次触发“旗滨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

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自上述期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权利。

  四、其他

  “旗滨转债”的转股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7 年 4 月 8 日,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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